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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PA教学管理中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紧缺人才培养计划,加大对国内紧缺的前沿技术路线研究、技术需求分析、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技术营销、技术并购、知识产权运营等领域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同济大学2018年拟联合上海市有关部门面向上海市定向招收培养“技术转移方向”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以服务于上海市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发展战略,拟招生20名。
为了提高人才遴选的效果,报名技术转移方向的考生实行全国管理类联考前资格审查机制,审查通过、报考成功以后优先列入政府紧缺人才资助备选名单(具体实施细则由有关部门另行公布)。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最终以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3年(从大学本科毕业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3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5年(从大专毕业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5年以上;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年(从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
二、申请资格审查材料
1、个人综合自述(不超过1000字,包括职业经验与职业规划等)工作单位历任或现任领导推荐信两封。
2、教育背景相关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
3、近5年内考生获得的主要表彰情况(附证书复印件)。
4、其他自愿提交材料。
5、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在首页附上同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考前资格审查申请书(下载链接:http://mpa.tongji.edu.cn/mpa1/LinkClick.aspx?fileticket=O96vM%2bvoh5A%3d&tabid=205&mid=658),经装订成册后提交至中心(详细地址见 三、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上海市杨浦区彰武路1号(四平路1500号)
同济大厦A楼601室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1-65983289、021-65982617
电子信箱:tjmpa@tongji.edu.cn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MPA教学管理中心
同济MPA概况
同济大学MPA专业学位教育设于经济与管理学院,经过四年来的探索实践,已经形成了具有鲜明色彩的同济办学模式。概括来说, MPA专业学位培养特色就是“一体两翼、兼容并蓄”的特征,即“一体”就是以人为本,一切从MPA研究生的需求出发,因人施教、因需施教;“两翼”就是培养过程中始终贯穿“经济”与“管理”两大主线,围绕着MPA研究生的实际工作需要而展开,力求将课堂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较好地结合起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兼容并蓄”就是 既要着眼中国国情和同济大学实际,又要努力学习国外先进的公共管理理论,借鉴国际成熟一流的MPA办学模式与经验,创建有同济色彩的MPA培养体系。
同济大学MPA项目的发展方向:面向各级城市与地方政府,以城市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政策为重点,强调当代公共管理理论和方法的学习和运用;拓展与国内外重点院校和国际组织的合作,成为以城市事务与公共政策为特色、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公共管理办学院校之一。
同济大学MPA项目倡导个人理想、职业发展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相结合的理念,倡导以专业管理能力来报效祖国,在奉献过程中促进自我的职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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