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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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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0 14:16: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者(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需推荐专家签名,具体格式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下载,用A4纸打印);
5.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6.除上述条件外,学院的其它要求见各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可参考《各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的申请条件简表》。
7.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工作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一旦录取,考生需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办妥各种手续,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同意签署定向就业培养协议,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于2017年12月28日前寄(或送)至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9.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请按照《同济大学2018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所要求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报考。

选拔机制

     我校博士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选拔机制,招生过程分为材料审核、初试和复试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的组织和成绩评定由各招生学院确定。
2018年,我校土木工程学院、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汽车学院和人文学院实施的申请-考核制,不再组织初试,其他学院的申请-考核制中含有初试,可参考《各学院招生办法简况表》,具体以各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为准。
医学院先进行初试选拔,再进行材料审核和复试。具体见医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和交纳报名考试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和交纳报名考试费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2月28日,每天0:00-22:00。报名考试费:250元。
登陆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yjszs.tongji.edu.cn)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考试方式选择“普通招考”),同时在报名系统相应位置上传下述材料:
(1)报名照片
上传的报名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近照, JPG格式,150×200像素,大小30K以内,白色或浅蓝色背景。照片尺寸修改请参照图片处理帮助。该报名照片将用作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以及在校证件等用途,请认真准备。如因照片模糊、年限较长或其他不合要求的因素,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况,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硕士学位证书
历届生须上传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硕士生须上传电子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档案”:http://my.chsi.com.cn上申请,收费标准为2元/份),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扫描件代替学位证书。
(3)申请材料
按照下面“申请材料提交”中的要求,将申请材料按照要求的顺序合并成一个不大于25M的独立PDF格式文件,压缩成ZIP格式文件,在系统“上传申请资料”处上传。
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后,确认提交。然后,通过报名系统在线支付报名考试费。缴费前请慎重考虑,考生成功缴纳报名费后恕不退费。缴费后,打印《同济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申请材料提交
1)《同济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用A4纸打印,不用附件上传);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档案”(my.chsi.com.cn)上申请)和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硕士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相关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科研成果,如:已获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第一页,如论文被SCI、EI检索,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原件)等;
5)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6)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专家签名的推荐信(具体格式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下载,用A4纸打印);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8)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和目录(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9)考生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10)报考学院要求的其它材料,详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
添加封面和目录后,请申请者将材料用A4纸打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以便审核。并将申请材料寄(送)到报考学院(负责接收材料老师的联系方式见附件一,如通过邮寄方式必须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17年12月28日。在申请材料审核时,将以纸质版材料为准,参考报名系统中上传的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3.申请材料审核
1)报名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处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参加材料审核和考试。
2)材料审核
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材料审核工作,制定材料审核标准,成立材料审核工作组。工作组按照审核标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给出申请材料审核分数。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拔进入下一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材料审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包括考生的学习经历和取得的成绩;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申请材料所反映出来的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各学院将根据申请考生材料审核成绩,确定材料审核的分数线,以此作为考生进入初试或者直接进入复试的依据。材料审核分数线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材料审核成绩达到优秀的考生可直接进入复试。材料审核成绩未达到优秀,但材料审核成绩合格的考生需要参加初试考核选拔。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考核。各学院将根据学科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材料审核的办法和程序,以及材料审核成绩的使用规则。
对于报考土木工程学院、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汽车学院和人文学院的考生,材料审核成绩合格者将直接进入复试考核环节,不再设置初试环节。
4.初试
初试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及考试。对象为报考组织初试考核学院,且其材料审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据初试成绩,学院从初试者中选拔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组织初试考核的学院详见附件二。
1)初试考核科目: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均为笔试,每门满分100分。医学院的初试仅考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在复试阶段组织考核;
2)初试考核时间:2018年3月10日;
3)初试考核地点: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4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复试
材料审核结束后,将公布第一批进入复试名单。对于组织初试的学院,初试后将公布第二批进入复试的名单。复试考核主要内容如下:
1)资格复审
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单证硕士生只需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到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2)复试考核
我校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由各学院确定。各学院根据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初试成绩,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分数线。
(1)复试内容:原则上复试内容和分值情况为:1门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综合考核满分200分,具体包括专业外语(一般为笔试,满分50分)、外语口语和听力(口试,满分50分)、专业综合(形式为口试或口试与笔试结合,满分100分)。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复试前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2)复试时间、地点:由各招生学院安排,具体安排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
(3)复试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根据复试通知要求按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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